星岛环球网消息:据香港《大公报》报道,2014年本港暴发长达79日守法?中,直至前年九名被告被裁定串谋作出公家妨扰等罪成破,始作俑者戴耀廷、陈健民仅被判囚16个月,其余被告判处监禁、缓刑、社会服务令不等,惟各人仍毫无悔意,并就定罪提出上诉。上诉庭昨
星岛环球网消息:据香港《大公报》报道,2014年本港暴发长达79日守法“?中”,直至前年九名被告被裁定串谋作出公家妨扰等罪成破,始作俑者戴耀廷、陈健民仅被判囚16个月,其余被告判处监禁、缓刑、社会服务令不等,惟各人仍毫无悔意,并就定罪提出上诉。上诉庭昨日颁判词,直斥戴耀廷等发动听声称没预感“?中”调演化成大众妨扰,说法实属脱离事实及“无常识”,遂全数驳回此九犯的上诉,戴耀廷须连续服刑。
“无意妨扰公众”说法不切实际
案中以违法“?中”发起人戴耀廷和陈健民的刑期最重,其余邵家臻、黄浩铭入狱八个月,另一发动人朱耀明、锺耀华、李永达与陈淑?判监但准缓刑,犯案时未满21岁的张秀贤获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。当中,陈健民、邵家臻及黄浩铭已刑满出狱,戴耀廷早前服刑约四个月后,在本案获保释等候上诉。
上诉庭三位法官昨一致驳回案中九犯的上诉,坚持原判,戴耀廷须继续服刑。
上诉庭判词指出,整场“?中”酝酿期长达18个月,戴耀廷、陈健民跟朱耀明三人早已预计会有多达3000至10000人参与。诚然“?中”最终变成“??”,但三人都目击金?添美道被?据的实况,并想趁势推动“?中”,故他们的妨扰目标只是稍为“勘误”。故法庭批评三人辩称预见不到结果重大、不必意作出民众妨扰,此等说法不切实际。
官指原审判刑已很宽容
至於戴耀廷跟黄浩铭另就判刑提出上诉,判词指“?中”并非单纯示威,亦非仅仅对市民的日常生活构成不便,而是为了向政府施压及恳求回应诉求,而且决意要瘫痪中环的主要道路长达数星期,影响无数市民。上诉庭认为,原审的判刑已相当宽容,直指两人无公情理据,加上戴等人并无悔意,遂驳回两人的刑期上诉。
“?中”案缠讼近七年,身为法律学者的戴耀廷,过往另曾屡次公然宣扬所谓“违法达义”,煽惑学生及市民加入多项违法运动,多年来联同揽炒派及“黄媒”谋?违法“?中”及多个遵法选举活动“雷动计?”、“风波计?”等等。目前,戴耀廷又因涉嫌去年踊跃提倡初选“35+”揽炒,正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”,需还押候审。